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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度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4-03-20 10:10   阅读:

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聚焦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法学院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管理。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支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指导方案》、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党支书记的考核,突出政治标准、业务能力和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包括党支书业务工作评价(占比60%)、支部党员评价(占比20%)、述职考核(占比20%)和其他加分项与减分项。(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考核管理办法》与附件3《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对象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且需满足担任党支部书记满6个月。

三、考核周期

考核党支部书记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工作情况。

如存在党支部换届的情况,考核周期为换届之日起至2024年3月。

四、考核方式

述职评议考核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所有支部书记均需填写《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表》(附件1),学院将根据个人参评意愿及述职报告情况,酝酿进入优秀党支书现场述职答辩的人员名单。

五、有关要求

1.请所有支部书记填写《法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表》(见附件1)xxx党支部党务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于3月26周二18前将电子版考核材料发送至邮箱fxydjxf@163.com(邮件主题备注****支部述职考核材料

2.请所有支部书记通过智慧研工系统“党建周期性活动上报”功能,上报支部2024年3月份之前的活动开展情况,并规范填写“三会一课”记录本。“三会一课”记录本将作为业务工作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

3.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拟于3月29日(周五)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优秀党支书现场述职答辩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因实习等事务不在校的同学可以申请线上述职答辩。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总数的1/3。

2.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表彰、推荐参评相关党建项目、做好后进党支部整顿转化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差的,将由研究生党总支组织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24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