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为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建设,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工作。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14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6.团龄在1年及以上。
7.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从事团的工作半年及以上。
6.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三)先进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6.2016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二、工作要求
(一)优秀个人评选
1.有参评意向的团员或团干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纸质版申请表,并同时递交电子版申报表(附件一、二)。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申报表+姓名”,申报表和姓名之间空一格,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张三。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只能择一申报。
2.各团支部于2017年4月15日(周六)23:00前召开民主评议团会,对参评先进个人的团员及团干采取严格的投票选举方式进行评议。
到会的团员数不得少于本支部团员总数的75%。选票必须使用武大信纸,以便于学院存档。原则上,参评团员或团干需获得所在支部三分之二及以上团员的支持,否则视为无效。每个支部经民主评议后最多推选1名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1名优秀团干候选人。
3.各支部民主评议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从申请中推荐2个先进团支部、5名优秀共青团员申请人、1名优秀共青团干申请人参加校级评选。并配套评选院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和院级优秀团员。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
1.请有意参评先进团支部的支部负责人(团支书)根据本支部真实情况填写先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四)和先进团支部测评表的自评部分(附件五),并按照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要求(附件六),准备相应申报材料。
测评表需有本支部团支书、两名常任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三)上交材料
1.请各团支书将先进个人汇总表、各类奖项申报表和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申报表、测评表、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打包,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支部名称”,如:16民商。于2017年4月16日(周日)12:00前将压缩文件发送团委联系人邮箱(199406299@qq.com)。
2.请各团支书将先进个人汇总表、各类奖项申报表和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申报表、测评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4月16日(周日)21:00-22:00之间上交至武汉大学三环学生公寓FB529。
3.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评优资格。
联系人:王霏霏
联系电话:18694062974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团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