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青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我院青年讲师团建设,创新青年政治学习方式,促进我院理论学习宣讲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法苑青年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院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第六届青年讲师团讲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主要面向法学院青年学生开展,包括全体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对有意愿加入院青年讲师团的青年学生,通过支部推荐或个人申报,院团委遴选的方式,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能力突出、群众基础良好的青年学生充实讲师团队伍。研究生团支部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此次遴选。希望大家踊跃参与,共同为法学院青年讲师团注入新的活力!
对当前在讲师团中的同学,采用自愿申请、考核遴选的方式,确定留任人选。
院团委将优先推荐院青年讲师团讲师加入校青年讲师团。
二、人选条件
院团委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水平、理论素养、个人事迹和宣讲能力。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理论素养较高。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核心要义,了解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了解国情和形势政策,了解珞珈红色历史和文化,明确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历史使命。
追求全面发展。在思政引领、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经验,综合素养全面发展,能够用真人、真事和真情实感,讲述追梦圆梦的奋斗故事,引领青年树立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价值观。
宣讲能力良好。具有一定的宣讲经验或宣讲能力,在演讲表达、互动交流、临场应变等方面表现突出,善于将党的理论转化为青年人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青言青语”,通过小故事、大道理,推动党的理论在青年中入耳入脑入心。
三、考察重点
对申请加入青年讲师团的青年学生,将重点根据其对下列宣讲主题的理解认识、个人宣讲思路和提纲进行考察: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武汉大学130余年校史中的红色印迹与奋进青春;
4.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5.珞珈青年在开展志愿服务、政务实习、科创竞赛、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经验与体会,以及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生动事迹。
宣讲思路应突出“以身边人讲身边事”“以小故事讲深道理”,与青年典型事迹、青年发展需要、青年关注话题相结合,切忌不接地气、华而不实,避免无所聚焦、泛泛而谈。
对申请留任的青年学生,将重点根据其过去一年参与青年讲师团工作的情况、对下一阶段青年讲师团工作的思考等因素进行考察。
四、遴选程序
请各支部积极动员,组织有意愿加入院青年讲师团的同学填写遴选申请表(附件1),申请留任的同学填写留任申请表(附件2)。其中,“院团委意见”一栏无需签字盖章。各支部对人选进行把关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于2024年10月20日20:00前发送至团委综合实践部邮箱(whufxytz@163.com),邮件命名为【支部简称(如24级诉讼)-院青年讲师团遴选】。
院团委将在对申请表进行初步筛选后,确定部分同学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另行通知。后续将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法学院第六届青年讲师团人选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青年讲师团于沐彤同学(18697098405)。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3日
附件1:《武汉大学法学院青年讲师团讲师遴选申请表》
附件2:《武汉大学法学院青年讲师团讲师留任申请表》
附件3:《武汉大学法学院第六届青年讲师团讲师遴选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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