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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4-09-12 16:30   阅读:


法学院2024级研究生各党支部(党小组):

为做好2024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各党支部(党小组)以支部(小组)为单位通过党小组微信群在线表格进行预约,于9月18日至9月25日工作日期间到办公室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将审查情况填入《XX班级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XX班级2024年新转入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XX班级2024年法学院党员名册》(附件4)。党员档案审核要求见《党员档案审核注意事项》(附件1)。

二、关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新生党支部(党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核。各新生党支部(党小组)以小组为单位由党支书(党小组组长)按照下列转入类别将本小组党员党组织关系统一收集,并认真填写XX班级2024年法学院党员名册(附件4

1. 从线上转入(含校内互转)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党支部(党小组)填写XX班级2024年法学院党员名册》,明确转入方式为“线上转入”。电子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党总支将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接收”到党支部。

2. 从线下转入的,党员需持纸质介绍信转接,党支部(党小组)填写XX班级2024年法学院党员名册明确转入方式为“线下转入”。纸质介绍信由党支部(党小组)统一收集审核,收齐后上交230办公室。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省外系统转入登记”到党支部。

3. 院内直升的,本院应届考取的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无需办理转接,但党支部(党小组)需将党员信息填入XX班级2024年法学院党员名册明确转入方式为“本院直升”。

各党小组9月26日24:00前将《XX班级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XX班级2024年新转入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XX班级2024年法学院党员名册》(附件4)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fxydjxf@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xx班级新生党员材料”文件及邮件名中涉及班级名称的请填写全称,示例“2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班”)。三个对应纸质版文件以及本支部(小组)党员党组织关系纸质版介绍信于9月30日—10月9日工作日期间交至法学院230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注意事项:

1.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委培、在职类研究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

2.请各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审查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完整规范。

3.各党支部(党小组)严格按照附件中示例格式填写登记表,不可更改格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24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