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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学院2024年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4-05-29 17:19   阅读:

法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党员:

首先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开启新的人生旅程。临别之际,希望你始终牢记党员身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母校争光,为党旗添彩!

为便于你及时顺利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因故不能线上转接的,由分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和纸质党员信息采集表,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和纸质党员信息采集表办理转接手续,分党委收到纸质介绍信回执以后,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转出。

二、联系并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1.已经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要做到“应转尽转”。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须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由本人填写《武汉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2),经院党委审批,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条件的要及时转出。保留期间应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或超过2年保留期限的,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出国(境)学习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一般予以停止党籍,由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党员应在出国(境)前提交出国(境)学习的有效证明,并填写《武汉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2),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保留期间应每半年至少与党组织联系1次,全面报告个人政治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4.留在原学院读研或工作的,需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但不需具体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只需院党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新的党支部。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具体流程

1.党员联系确认转往的党支部名称、基层党委名称,确认能否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

2.党员向党支部报告信息,交纳党费至当月,党支部登记信息。

3.院党委汇总并审核登记信息,集中办理转出。原则上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转接,因故不能线上转接的,开具纸质介绍信和纸质党员信息采集表(均需院党委盖章)。

4.党员在90天内办理转移手续:线上转接的持本人身份证,线下转接的持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线下转接的报到时还需督促接收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在1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到原学院党委,院党委收到纸质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党员转出。

四、重办或补办

在转出6个月内,因改派、过期或遗失需补办的,本人填写《武汉大学党员补转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3),院党委审核同意可予办理,补办时需收回原介绍信。已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出的,若原转往党组织已经接收,需联系原转往党组织重新发起转接到新单位党组织;若原转往党组织尚未接收,需联系系统里转移跟踪中尚未接收的党组织退回后方能补转。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到接收单位转接组织关系的,不再予以补办。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是党员变动正式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入党材料是党员毕业生档案材料的一部分,在党员毕业离校前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去向单位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如在武汉市就业的党员,可将个人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毕业生预备党员,如人事档案与单位党组织分离,可根据单位党组织要求,将党员材料单独密封并加盖党委骑缝章,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

六、党员不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组织将依规处理。

、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要求

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认真落实每个毕业生党员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阅读《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1-2),仔细填写《武汉大学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1-1)。每一位毕业生党员都要登记,不能错、漏,不能将非党员作为党员转出。

各支部书记要以支部为单位将电子版《武汉大学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65日上午12点前发送到fxydjxf@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注明**支部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联系人:张老师 027-68753619

联系地址: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233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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