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2024学年团支书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经学院团委调查核实,确认黄清昱考核结果为“合格”。
特此更正。
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邮箱:whufxytw@163.com)反映。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根据《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2024学年团支书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经学院团委调查核实,确认黄清昱考核结果为“合格”。
特此更正。
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邮箱:whufxytw@163.com)反映。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