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根据受延期资助博士生徐丽娟同学提交的延期资助总结报告,对其在延期资助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学号 | 姓名 | 考核结果 |
2019101060073 | 徐丽娟 | 优秀 |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10月2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反映,联系人李老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7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根据受延期资助博士生徐丽娟同学提交的延期资助总结报告,对其在延期资助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学号 | 姓名 | 考核结果 |
2019101060073 | 徐丽娟 | 优秀 |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10月2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反映,联系人李老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