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拟参加答辩的2013级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及其他年级的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为了顺利进行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1. 4月15日——4月29日工作日时间先自行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核实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是否缴清所有学费。学费缴清、学分修满,方可到法硕中心(238办公室)领取答辩材料,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
学分要求: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65学分,必修课32学分。
法律硕士(法学)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必修课17学分,自选课不低于10学分。
在职法律硕士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必修课30学分。
2. 答辩报名成功的学生请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以下内容:①开题报告(可以上传开题报告书的doc格式),录入专家组(导师)对开题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开题报告→院系审核②毕业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③论文重复率检测→院系审核④论文评阅→院系审核⑤论文答辩→导师或院系审核⑥学位申请→院系审核开题报告。
请注意:每一环节必须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申请,请每一个人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提出申请。
在职的学生在老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学位申请,不用提交毕业申请。
3. 没有毕业照片的同学请抓紧时间补照,否则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将无法完成;
今年新华社不再提供散拍,请同学们自己去照相馆照。要求:蓝底,正面免冠,象素120*160,大小控制在10k以内。照好后将电子版发到邮箱:photoyjs@163.com,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在职学生直接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照片)。同时提供2张2寸照片纸制版交法硕中心。系统中已经有毕业照片的不允许重新提交替换。
4. 申请人需找导师签署“同意答辩”的申请书,否则不予答辩。(答辩申请书附件见下)
5. 按照学位档案上的目录要求整理学位档案,《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内材料必须按照表内页码排序,评阅书和表决票按顺序放入《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内;综合情况简介表单独放入学位档案内;答辩完毕后将完整的学位档案交给答辩秘书,经答辩秘书整理审核后统一交给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法学院238办公室)。
注意事项: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专业学位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科研成果复印件(在职研究生还应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中期考核表一份)。
6.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今年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包括在职学生实务论文)。具体要求为:论文电子检测重复率≤19%。所有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
论文电子检测没有通过者不能参加答辩。检测时间为5月4-6号,必须在3号之前将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同时修改为“法学院-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的格式发送到法硕中心的邮箱fxy68753628@163.com。
特别注意: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准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