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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免修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08-28 08:39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公共英语课教学改革,提高公共英语课教学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8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公共英语课免修工作。经研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19级研究生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含硕士英语、工程硕士英语、博士英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免修条件

1.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英语一成绩达到71分或英语二成绩达到77分及以上者;

2.近五年获得由教育部认证认可的英语国家高校的学士学位者;

3.近三年在国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以英语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者(本人为第一作者,具体标准由培养单位审定);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三年内有效)达到520分及以上者,或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合格者;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50分及以上者;或GRE新题型成绩(五年内有效)达到290分及以上者(总分340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6.0分及以上者;或TOEFLIBT)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80分及以上者。

二、博士研究生免修条件

1.参加2019年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英语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

2. 近五年获得由教育部认证认可的英语国家高校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者;

3.近三年在国外学术刊物以英语至少公开发表1篇达到本学科博士生资格论文要求的学术论文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三年内有效)达到540分及以上者,或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者;

5.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55分及以上者;或GRE新题型成绩(五年内有效)达到300分及以上者(总分340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6.0分及以上者;或 TOEFLIBT)成绩(两年内有效)达到85分及以上者。

三、办理程序

符合以上免修条件之一的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的第一周提出申请,并提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培养单位依据免修条件严格审核,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并于2019927日前将汇总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培养处A407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卢晴,联系电话:68754172),逾期不再办理;获得免修资格的研究生可免修免考公共英语,成绩标记为“免修”,同时记培养方案中对应的学分。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9年823

法学院安排于2019年9月26日集中办理硕士生的英语公共课免修申请审核,博士生可于9月23-26日之间工作时间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点:法学院238办公室

法律硕士:赵老师

法学硕士:谭老师

法学博士:李老师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用于存档。没有证明材料的申请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