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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决战珞珈之巅”法律知识竞赛决赛暨颁奖典礼圆满收官!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3-10 11:03   阅读:

以知会友,以识亮剑;以法论道,与法同行。第九届“决战珞珈之巅”法律知识竞赛决赛于3月7日在法学院120报告厅举行。出席本次活动的有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焦丽老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胡伟老师、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琼老师、副主任郭新奇老师、研究生辅导员陈盼盼老师、侯韦锋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法学院团委、研会主席团成员们。



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焦丽老师为本次比赛致辞。她表示,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节之“决战珞珈之巅”作为法学院的品牌活动之一,已经举办了九届,逐渐发展成为一项校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参与人数众多的重要赛事,借此机会感谢同学们的积极参与和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其次,她对来到今天决赛现场的八强队伍表示祝贺,鼓励同学们以此知识竞赛为平台,全面提升自身法律素养,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力量。最后祝愿八支队伍在决赛中取得佳绩,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本届知识竞赛契合二十大报告中“法治”这一焦点语词,以全面法律知识为竞赛主题,相较于往届还增加了法律时事模块,不仅能够为同学们提供展示法律风采的平台,还能一同学习二十大法治精神,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以及面对舆论热点事件时独立、审慎思考的能力。比赛伊始就受到了同学们的热切关注,共有来自14个院系的82支队伍共计246名同学报名参加初赛。经过初赛、复赛的激烈角逐,最终有8支队伍脱颖而出,进入了决赛环节。

决赛共分为小试身手、触而即发、一站到底和唇枪舌剑四个环节,不仅考验参赛选手的知识储备,更考验他们的临场应变能力与团队作答策略。


一、必答题环节

首先进入的是小试身手之必答题环节,根据赛前抽签的顺序各队依次回答必答题,凭借前期的知识储备与经验积累,各队伍在必答环节游刃有余,参赛比分战况激烈。


二、抢答题环节

随后就是激动人心的触而即发抢答题环节,各队伍摩拳擦掌,在听到抢答器倒计时结束后,纷纷按下抢答器作答。抢答环节不仅考验选手们对知识储备的快速调动和思考能力,更考验选手们在面对有限的时间、紧绷的氛围、高难度的试题时从容自信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一站到底环节

经过前两轮激烈的比拼,接下来进入的便是一站到底环节,根据前两轮所获分数高低顺序,各队依次派出代表,挑选其余队伍进行PK。面对紧张刺激的倒计时和精心设计的题目,各队代表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开展了一场又一场精彩的知识交锋。


四、唇枪舌剑辩论赛环节

最后来到的是唇枪舌剑辩论赛环节,参赛选手们围绕“电视剧《底线》对于货拉拉案的改编是否侵犯了货拉拉案车主的名誉权?”“微博、抖音等平台是/否有权公开用户IP地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刑罚应该/不应该加重”“开卷考试/闭卷考试更适合作为法学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形式”四个近期社会舆论聚焦的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辩论双方针锋相对、旁征博引,站在各自的立场充分说理,展现了选手们的逻辑思辨能力和严谨的法律思维,他们精彩的表现赢得现场阵阵掌声与欢呼。


五、互动与抽奖环节

此外,本次决赛设置了两轮互动环节以及一轮抽奖环节,包括猜歌名和互动答题等多元互动形式,亲友团、选手和嘉宾积极参与作答,现场氛围热烈,亲友团和嘉宾不仅收获了充实的观赛体验,还赢得了精美的纪念品。


六、嘉宾点评

激烈的比拼后,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郭新奇老师从四个方面对本次比赛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一是活动整体组织和节奏掌握良好;二是题目出得合适,参赛选手的法律素养很高;三是参赛选手临场发挥的水平很高;四是阐明了辩论环节评委的评判标准。另外,郭老师还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活动,能够锻炼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控场能力。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侯韦锋老师也对本次比赛进行了点评,他先感谢了工作人员的付出,同时他指出辩论环节精彩纷呈,同学们旁征博引,各抒己见,充分展现了选手们优秀的信息检索能力和应变能力,勉励所有选手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辩论环节的发言。



七、颁奖典礼

精彩纷呈的决赛结束之后,颁奖典礼隆重举行。虽然比赛受疫情影响延期,但选手们的热情只增不减。经过初赛、复赛、决赛的比拼,“决战珞珈之巅”的舞台上涌现了许多专业基础扎实、法律知识储备丰富的参赛选手,以下是本次比赛所有获奖队伍的名单:



本次“决战珞珈之巅”法律知识竞赛到此圆满落幕。一路走来,感谢各参赛队伍的付出,为我们呈现了一场场精彩的知识交锋。希望大家通过本次法律知识竞赛,能够让校园里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让法律成为保护我们的坚强利器,让法治的理念成为我们一以贯之的社会准则,让公平正义在当今社会下发出最强音!明年的决战珞珈之巅,我们再会!



供稿:法学院团委综合实践部 李欣韵

审稿:沈玥、王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