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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及评选“优秀提案”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0-09-22 09:56   阅读:

各位代表:

为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进一步改善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环境,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即将召开之际,研代会筹备委员会向各位代表征集对学校、学院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案应围绕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有关学校、学院和学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提出。

提案应由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可通过电子邮箱、纸质文档两种途径提交。其中,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fyh33qyzx@163.com。此外,法学院将放置意见箱供各位代表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建议。

提案截止日期为 2020 9 25 日下午18:00

在研代会召开期间,筹备委员会将征集的提案汇总整理,并报学校及学院有关部门,努力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希望各位代表充分行使代表职能,广开言路,积极参与。

此外,为了进一步加强代表提案工作,鼓励各代表全力做好提案工作,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和落实效果,充分发挥提案履行常代会职能的作用,将从代表提案中评选出“优秀提案”进行表彰。

一、 评选范围

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并经筹备委员会提案组审查立案的提案。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立案提案总数的30%。联名提案按整体评选。

二、 评选时限

自提案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18:00起至2020年10月1日止

三、 评选标准

1、 提案围绕学校及学院的学生工作、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重要问题以及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 提案所提建议经过认真地调研,有情况、有分析,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或解决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3、 提案被采纳后,促进了学校、学院的工作实施,对改进工作有明显作用,使学生关心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4 提案的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四、 评选程序

(一) 推荐:各党支部、班级、社团等均可进行推荐或自荐。

(二) 初选:由研代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根据提案和推荐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选名单。

(三) 审定:由研代会筹备委员会研究审定,确定优秀提案。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