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 本学期总计95位博士研究生参加了学科综合考试。现将综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点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李老师反映。经公示无异议,名单将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结果以研究生院审核为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