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会 > 文章详情

通知|关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5-22 11:47   阅读:

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全体研究生: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年6月914:00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现将本次大会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法学院研代会代表由各班级团支部民主差额选举产生,并在班级团支部范围内公示

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由各班团代表团从研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

注:代表需要明确代表职责、会议时间,确保能按时到场参会,认真行使代表权利,代表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替换。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武汉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含港澳台)研究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候选人应为法学院研代会正式代表,承认、遵守《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等各项研会规章制度,还应熟悉研究生会系统工作,能够在完整任期内履行委员职责,准时参会,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学院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五、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的产生

法学院研代会正式代表可填写《校研代会代表推荐表》(附件4)报名参与选举,通过差额选举后即可成为学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

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应当从法学院研代会正式代表中差额选举产生,总数为14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来自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代表团的代表。

法学院应提名的校研代会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总人数为3人,经建议并通过常代会表决后产生

六、代表信息的提交方式及要求

请各班级团支书认真阅读本通知所有内容,于5月23日前完成各自班团代表团选举工作,确定法学院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在支部范围内公示。

请各班团支书2023年5月24日(周18:00将下列文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hufxy36cdh@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XX级XX专业代表团材料。压缩包文件应包含:

1.所推选代表的1寸证件照(照片名称以代表姓名命名)

2.附件3:《法学院第三十七次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Word版和签名PDF扫描版)

3.附件4:《校研代会代表推荐表》(若无人报名则无需提交)

4.代表名单班级团支部群公示截图


如有疑问可联系大会筹备委员会王同学,联系方式:15653892258,微信同号。



附件1:《法学院第三十七次研代会代表产生及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2:《法学院第三十七次研代会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产生及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3:《法学院第三十七次研代会代表及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4:《校研代会代表推荐表》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七次

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