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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3-09 09:28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及中期考评结果,经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并报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批准,拟变更调整代纳米等同学的工作职务,现将中期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同意代纳米辞去法学院研究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职务。

吴雅璇由鹰隼计划未来学院文体工作组学员调整为法学院研究生会文体部工作人员。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为202339日至314日。公示通过后,以上人员将由法学院研究生会统一发文任命,并进入第一次试用期。对此公示有任何意见,请于314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电子邮箱:chenpanpan@whu.edu.cn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