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及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会
中期述职评议结果公示
武汉大学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定》、《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机构、“鹰隼计划”未来学院骨干考核办法》、《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考核办法》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述职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及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会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末举行了中期述职考评大会,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述职,向由法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及法学院团委老师、常代会委员、非研会任职同学代表等共同组成的评委会汇报了本学期的工作情况;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鹰隼计划”未来学院学员在工作机构内部完成了本学期的述职汇报。
经各位评委打分,现将法学院团委及第三十六届研究生会中期述职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至2023年1月5日。对中期述职考评结果有任何异议,请于1月5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陈老师反映。
电话:027-68753629
邮箱:chenpanpan@whu.edu.cn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