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规定、研究生会工作部门及骨干考核办法的公示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和规范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及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履职工作,适应新时代学生组织建设要求,切实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打造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研究生骨干队伍,更好地服务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全院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等,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起草制定了以下三份文件: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考核办法》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机构、“鹰隼计划”未来学院骨干考核办法》
现将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8日。如对此有任何意见,请于12月8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大学法学院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箱:whufxy36cdh@163.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 附件【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执行机构、“鹰隼计划”未来学院骨干考核办法.pdf】已下载次
- 附件【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定.pdf】已下载次
- 附件【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考核办法.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