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五届研究生会博士生分会负责人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娄可超、李泳欣2名同学当选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并报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批准,同意刘钰祺、任沫蓉2名同学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五届研究生会博士生分会负责人拟任人选,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娄可超(2020级环境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李泳欣(2020级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博分会负责人:刘钰祺(2020级国际公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任沫蓉(2020级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