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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奖风采】陈镜先:笃行科研,潜心求索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0-12-21 15:08   阅读:

陈镜先,男,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2019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曾获国家奖学金(本硕期间共3次)、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曾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优秀法律实习生、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自2018年以来,在《欧洲研究》《中国法律评论》《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Bulletin for International Taxation》《Asia-Pacific Tax Bulletin》等期刊发表数篇论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参与撰写的咨询报告获得中央机关有关领导的批示。


【扎根珞珈,与法结缘】

2015年,陈镜先考入武汉大学,成为了一名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刚踏入法学的大门,陈镜先就对它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他认为,法学为我们观察社会生活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分析和评价社会问题提供了一套专业的话语体系。

在作为“五院四系”之一的武大法学院,陈镜先受到了优良的法学教育,并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早在本科阶段,武大法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就点亮了他的学术理想,激发了他的学术热情。大三时,在崔晓静教授的引导下,陈镜先开始尝试进行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并在荷兰国际财税文献局的《Bulletin for International Taxation》和《Asia-Pacific Tax Bulletin》期刊上发表了论文。大四时,他以推免排名第一的成绩保送至本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攻读研究生。

【踏入高法,亲历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自2015年法律实习生制度建立以来,能够到高法实习,便成为了无数法科学子心怀的神圣梦想。2019年上半年,经过学院的推荐,陈镜先被高法遴选为第七批法律实习生,成为该批实习生中仅有的3名本科生之一。

在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上,周强院长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是一座法治人才培养的富矿。陈镜先将这句话牢记在心,也紧紧抓住了这次实习的机遇,在短短五个月的“开采期限”内对这座富矿进行了深度挖掘。实习期间,在环资庭法官们的指导下,他参与办理了10余起民事、行政案件,亲历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制定,参与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并被评为优秀法律实习生。

在高法的实习也给他的科研带来了新的启发——“破易立难”。他认为,在自身的法学研究中,要避免简单地提出批评,而不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在提出建议时,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服务于中国的法治实践。


【再续珈缘,潜心科研】

告别东郊民巷27号后,陈镜先又回到了珞珈山,开启了他的研究生生涯。开学伊始,陈镜先便敏锐地察觉到,本科阶段的主要任务在于夯实专业基础,而研究生阶段的主要目标在于提升个人的科研能力。为了迅速适应角色的转变,他在认真学习研究生课程的同时,还主动培养自己勤阅读、勤思考、勤动笔、勤交流的科研习惯。

悉心耕耘,终有收获。研一期间,在导师崔晓静教授的悉心指导下,陈镜先在《欧洲研究》《中国法律评论》《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CSSCI期刊上发表了3篇论文,参与了导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参与撰写的咨询报告获得中央机关有关领导的批示。

同时,他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2019年,在“新时代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税收争议解决”学术研讨会上发言;参加首届湖北省财税法学研究生论坛并获得二等奖。2020年,参加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此外,还担任导师为本科生开设的《国际税法》课程的助教,为学弟学妹们推荐阅读材料和答疑解惑,帮助他们初步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

“科研之路虽然艰辛,但求知的步伐却一刻也不能停下。”陈镜先如是说。今年十一月,陈镜先顺利通过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在学术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站在新的起点上,陈镜先意气风发。“我将不断探索自己的学术脉络,形成自己的学术风格,将更高水平的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为中国涉外法治事业贡献一份武大人的力量!”


【学院评价】

该生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本科期间,在我院推免中排名第1,保送至我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并高分通过法考(客观题241分、主观题136分)。英语能力强,四级成绩641分,六级成绩635分。本硕期间,共3次获得国家奖学金。科研能力突出,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在CSSCI期刊和英文期刊发表数篇论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参与撰写的咨询报告获得中央机关有关领导的批示。积极参与实习实践,曾获“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优秀法律实习生”等称号。

【教师评价】

陈镜先同学不仅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较强的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自觉的家国情怀。国际税法在维护中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推动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本科和研究生期间,陈镜先同学积极投入到国际税法的研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了数篇论文,参与了本人主持的多项重大课题的研究和咨询报告的撰写,在科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希望陈镜先同学在国际税法领域继续精耕细作,产出更多优质的成果。

——崔晓静(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武汉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