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2020年10月2日在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召开,经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为响应团学改革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第三十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研究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轮值期间,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现分工如下:
执行主席(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周子琪,分管:秘书处、学术编辑部
执行主席(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肖洋, 分管:外联部、就业服务中心
主席团成员、常代会主任: 方博文, 分管:权益心理部
主席团成员: 吴佩琪, 分管:文体部
公示期: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0月13日。广大师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反映,反映情况应如实。
电话:027-68753619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