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会招新文件》的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程序,经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会博士生分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并报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批准,同意邹新凯、杜嘉雯、罗智科、钱宁四名同学为博士生分会成员。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10月31日。
公示通过后,以上人员将由法学院研究生会统一发文任命,并进入第一次任用期。
对此任命有任何意见的同学,请于10月31日17:00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反映(联系电话:68753619,电子邮箱:zhangqiong@whu.edu.cn)。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