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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崇义教授谈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几个问题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5-06 16:26   阅读:

2011年6月30日上午9时,我国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樊崇义教授应邀在武汉大学法学院120学术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举办了一场名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热点和前沿》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的莫洪宪教授主持,在场参加讲座的还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律师界的数位法官、检察官、教授、律师,以及百余位同学。

今年,一再被提上议程的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再次被列入立法规划,并已于近期征求意见,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再次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樊崇义教授参加了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是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的主要成员之一。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其积极主张的"统一人民法院定罪原则"、坚持"疑罪从无",改革刑事辩护制度,改革审判方式,增设简易程序,完善强制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对立法均产生积极影响。他是目前进行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工作中的重要专家成员。

讲座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刑诉法修改过程和进程,二是修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三是修改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上,樊崇义教授首先告诉我们,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一直在持续发展之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司法改革的精神表述如下:司法改革的方向更加强调民主、更加强调依法治国,更加强调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更加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更加强调对国家权力特别是诉讼权力的制约制衡。由于刑事诉讼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而且为了贯彻十七大的精神,刑诉法的修订要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中寻求平衡,因此修订过程十分复杂。但是我们也一直通过调研、试点等在总结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框架。

第二个问题中,樊教授指出刑事诉讼法修订的指导思想为:1、不是全面修订,是重点修改;2、重点放在巩固司法改革的成果;3、既要推进中华民族民主和法治的进程,也要解决中国实际的问题。然后他通过举例,告诉我们在修订过程中即将写入刑事诉讼法典的几个法条可能会对我国诉讼格局产生的一些影响。对于修订中遇到的难题,樊崇义教授认为可以归纳为五个矛盾,比如说如何正确理解当今中国社会在转型时期遇到到阶段性特征问题,如何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公民权利中找到平衡点等。

第三个问题上,樊教授从强制措施、证据规则、辩护制度、司法机关的侦查制度、检察机关加强监督权、审判程序改革、执行程序改革,以及刑事诉讼法即将针对未成年人、刑事和解、违法财产处理、强制医疗等特别程序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

精彩的讲座吸引了全场听众的注意力,在提问环节,同学们争相举手,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驻监所检察官的职能如何发挥、律师在场权等问题,樊教授一一作了解答。

愉快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讲座的最后,樊教授告诫我们,作为法科学生我们应该心怀正义,把“以人为本,保障人权”作为我们的法治理念。讲座虽已结束,但是樊崇义教授语重心长的话语仍长久回荡在同学们耳畔。

(供稿: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