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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知

发布者:院研究生会   更新时间:2013-05-17 15:21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武汉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报经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以及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批准,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3年5月23日(周四)晚6:30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在全院学生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形势下召开的,旨在为全院学生提供贡献其青春才智的平台,进而促进学院的跨越式发展。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

1、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六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报告;

3、选举产生第二十七届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请各位代表准时参会(6:20入场完毕)。原则上不能缺席,不能请假。如遇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时参加会议的,要求于2013年5月20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请假,并说明理由,请假条交至238办公室张琼老师处。因故无法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会议结束后,将在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上通报代表出席会议、请假、迟到、无故缺席等与会情况。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doc

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