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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九届研究生会第一次全体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yjsh   更新时间:2015-10-12 08:52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报经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同意,现决定召开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九届研究生会第一次全体大会。

1、参会人员:法学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

2、与会嘉宾:法学院党委分管研究生工作书记

法学院研工办和团委老师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及兄弟院系代表

3、会议时间:10月12日(周一)晚18:30

请全体成员于18:15前到会签到并入座完毕。

4、会议地点:法学院120报告厅

法学院研究生会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备注:

1、所有述职部长(或者部门代表)须穿着正装,并组织本部门成员按时到场入座。

2、如因上课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该员需要经分管主席批准,并同时报秘书处综合联络办公室主任邓宇(电话:13163289500)备案,否则无效。

3、会后将对会议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