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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集中开展研究生安全隐患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q   更新时间:2017-12-11 17:17   阅读:

法学院各班级:

近期,冬季来临,天干物燥,学生宿舍进入安全事故多发期,学校保卫部门在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用电现象;另外,我校研究生中陆续出现因无力偿还贷款(含金融平台小额贷、信用卡透支、不良网贷等形式)引发债务危机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就法学院研究生宿舍安全及不良借贷隐患专项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专题学习

1、学习内容:宿舍安全:《武汉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武大后字[2012]2号)、《武汉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武大保字[2013]6号)(规定文本见“武汉大学研究生手册”);不良借贷: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16]3号)(通知文本见附件)。

2、学习方式:以班会、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

二、明确自查重点

(一)、宿舍安全自查重点:

1.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完整情况;

2.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熨斗、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和“三无”电器产品情况;

3.宿舍区内私接乱拉、乱接电线、网线以及人离开宿舍未拔掉插排插头或关闭电源的情况;

4.宿舍区内明火使用情况;

5.宿舍内防盗安全情况;

6.宿舍的整体卫生状况。

(二)、不良借贷自查重点:

1、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的同学;

2、家庭经济困难、遇到突发意外或家庭变故的同学。

三、开展自查整改

1.认真自查。各班级组成安全自查小组,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及时整改。各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学院近期将会同研究生会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3.结果上报。各班请于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进行自查,自查当天将“法学院研究生2017年12月安全隐患自查表”(自查表见附件)电子版报法学院研工办,没有安全隐患也需要报自查表,邮箱:594619380@qq.com。

教思政厅函〔2016〕15号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docx

教思政厅〔2016〕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docx

法学院研究生2017年12月安全隐患自查表.xlsx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