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培养高端优秀法律人才,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特设立“伟博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法学院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上述专业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3名。
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2名。
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名额与奖励标准
5人,每人奖励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三、申请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发展潜力突出。
2.科研能力显著、成果突出,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出版专著,有决策咨询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重要科研奖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获得奖项奖励;或者在学科竞赛、社会服务和实习实践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四、评选程序
1.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同学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2:00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交至法学院226生涯规划办公室陈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
2.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遴选,并另行组织面试,择优确定获奖人选。
五、评选说明
1.已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不能申报;申报伟博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报德禾未来精英奖学金、明思奖学金;申报者每年度最多只能获评一项专项奖学金。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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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