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蓝月亮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4〕55号)等相关文件,现将2023-2024学年度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硕、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法学院:6人。
奖励标准:8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蓝月亮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22日上午9:00—12:00期间报法学院226生涯规划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3.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29
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