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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及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会期中调整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0-01-10 16:44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期中考评结果,经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及第三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并报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批准,拟变更调整付丽雪等同学的工作职务,现将期中调整结果公布如下:

同意付丽雪辞去法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职务。

同意江宇轩由法律实践中心部委调整为法律实践中心团务工作组组长。

同意杨鑫辞去宣传部副部长的职务,任宣传部部委;范哲昱由宣传部部委调整为宣传部副部长。

拟录取李欢欢、汪易、崔舒悦为法律实践中心部委。

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月12日

公示通过后,以上人员将由法学院团委及研究生会统一发文任命,并进入第一次试用期。对此公示有任何意见,请于1月12日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68753619

    电子邮箱:zhangqiong@whu.edu.cn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