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杜春蝶同学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法学院团委法律实践中心,经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研究决定,同意免去杜春蝶同学团委法律实践中心部委的职务。同时经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批准,拟录取马天宝同学为团委宣传部成员,现将变更调整、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免去杜春蝶法律实践中心部委职务。
拟录取马天宝为宣传部部委。
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对此公示有任何意见的同学,请于10月18日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68753619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