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学生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学生党支部“党建领航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围绕激发学生党员参与支部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党建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突出项目的实践性、操作性、创新性。可参照以下类别申报:
(1)“学‘习’进行时,初心在路上”——党员理论教育。主要包括专题学习、理论研讨、党建沙龙等。
(2)“实践出真知,党员我先行”——创新实践教育。主要包括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参加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素质拓展、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3)“与祖国同行,与时代俱进”——特色主题教育。主要结合重要活动、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教育活动。
(4)“放飞青春梦想,书写人生华章”——党支部风采大赛。主要包括党支部优秀工作案例展示、学生党建工作成果展示、先进个人风采展示、优秀党员评选表彰等。
(5)“互联网+党建,大数据小距离”——网络党建平台。主要包括运用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开展网络党建知识大赛,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推动学生网络党建全媒体融合发展等。
二、实施程序
1.申报对象
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党支部联合申报。
2.申报程序
第一阶段:申报初评(2018年11月2日前)
所有学生党支部须择优推荐1-2个项目,填写申报书(见附件),于11月2日(周五)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报送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2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zhangqiong@whu.edu.cn(邮件主题注明“**支部‘党建领航工程’活动申报材料”)
第二阶段:评审立项(2018年11月9日前)
学院党委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数量及质量确定立项项目和经费支持额度。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18年11月9日-12月16日)
立项支部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项目活动。
第四阶段:项目结项(2018年12月31日前)
项目完成后2周内按要求办理结项手续,并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230办公室)。报告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形成的经验、相关宣传报道、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六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在3000-4000字,并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图片、视频、PPT、辅助资料等。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9年1月上旬)
学院对项目进行总结验收、成果汇编、展示推广和评选表彰等。
最终活动解释权归法学院党委所有。
联系人:张琼 贾经铭
联系方式:68753619
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