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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政法干警法律硕士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3-18 15:20   阅读:

法学院毕业研究生党员同学:

首先衷心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学业,踏上新的人生旅程!

希望你们今后继续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记“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武大校训,充分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为社会多做贡献,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为便于你们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及时结转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性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毕业离校时,应按规定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

二、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自己携带,并妥善保管。

1. 本人先与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实确认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

2. 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名称等信息报至所在支部,包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姓名、性别、民族、正式或预备党员、身份证号、转往的基层党委、联系电话(或邮箱)、党费缴至时间。

① 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省外的,按要求填写附件中《武汉大学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转往省外一栏);转往湖北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转往省外的应至少为县委组织部及以上党组织;

② 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省内的,按要求填写附件中《武汉大学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转往省内一栏);转往湖北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所往基层党委;

3. 各支部参照附件一中毕业党员名册认真落实每个毕业党员情况,按要求统计并将信息汇总,《武汉大学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汇总电子版于1230中午11之前发送到zhangqiong@whu.edu.cn

4.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请各支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武汉大学2011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附件一:

2009级政法干警法律硕士党员名册

附件二:

2011年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研究生党总支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