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毕业研究生党员:
请前期已按要求提交党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同学及时到238办公室张老师处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则上要求本人持有效证件才能领取,如果本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须有书面委托书,且受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方能代领。委托书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应交存办公室备查。
尚未提交党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的同学,按照《关于做好毕业研究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html/dangjiantuanjian/2011/0602/2995.html)内容要求尽快到238办公室张老师处登记转移信息,学院将在7月10日及9月10日统一办理。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