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党支部:
请各支部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上报支部本学期计划发展人员。
一、 推荐对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接受党支部考察满一年,自觉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学习刻苦,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二、 推荐名额: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及“均衡发展”原则,按班级总人数的10%推荐。
三、 推荐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支委会了解各位入党申请人的思想表现情况及群众基础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的意见。
2、党小组经评议,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召开群众评议座谈会,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的意见要进行调查核实,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
3、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党外群众座谈会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记录整理党外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在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民主测评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与“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支部民主测评会的情况和测评结果要如实记录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中。
4、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
5、各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及民主评议会书面记录于10月7日(周日)晚8点之前报研究生党总支(23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名单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 邮件名称为(***支部计划发展人员情况登记表)。研究生党总支将审议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研究生党总支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