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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团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4-03-14 11:27   阅读:

法学院各研究生团支部:

做好团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是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的有效途径。根据团中央的相关规定,按照校团委的统一安排,特在我院全面开展团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1、各团支部书记对照评分标准认真填写附件《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考核表》中的自评分。

2、非团员干部3人‍‍‍(可由班长、党支书及一名普通同学组成)对本支部的自评进行核查评分。

3、‍3月18日(下周二)中午11:00之前,各团支部负责人将本支部的《基层团组织分类定级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并在邮件中注明本团支部的名称。

4、其他说明

(1)本次分类定级工作为重要工作,请各团支部派专人负责,认真按照标准进行评定;

(2)对于任何团支部,附件必须填写,各团支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

法学院团组织分类定级考核表.doc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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