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的有关重要部署,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各领域优秀青年将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校团委经研究决定,结合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在全校广泛组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队伍构成
1.队伍构成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联系的青年典型、青年社团成员、创业青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青年新闻工作者、青年自组织骨干、青年志愿者,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
2.数量要求
法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班总人数的50% 。
3.组建方式
各支部组织参与人员填写《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每一份登记表以团员姓名命名,最终将所有信息登记表以支部名称命名打包。
4.时间要求
各支部于4月1日前将本支部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压缩包,14级各团支部发送至1361220632@qq.com邮箱,13级各团支部发送至1069151580@qq.com邮箱。
二、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主要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团中央、团省委和校团委推出的“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贴文、视频等内容;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开展的话题讨论、线上活动,与“@青春湖北”官方微博、“青春湖北”官方微信及校团委官方微信“青春珞珈”、官方微博“@武汉大学团委”进行互动,形成合力。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青楚网、青楚客户端将开通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专栏,于5月4日前组织动员所有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完成在青楚网(www.qingchunet.cn)青楚客户端的注册,并发动志愿者关注共青团中央官方微信、微博以及团省委官方微信“青春湖北”、官方微博“@青春湖北”(http://weibo.com/youthhubei)和校团委官方微信“青春珞珈”、官方微博“@武汉大学团委”。
共青团中央微信、微博,共青团湖北省委微信、微博及青楚客户端,武汉大学团委微信、微博及“武大青梅”手机客户端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