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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共青团工作团内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6-04-11 14:38   阅读:

法学院各研究生团支部:

为树立先进典型,推动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使各支部成员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学生工作。同时,增强广大共青团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引导大家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根据校团委的统一安排(http://news.future.org.cn/article/60092),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2015-2016年度武汉大学法学院共青团工作优秀个人评选,集中开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先进团支部”、“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

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7.没有学生团员的单位,参照以上条件,从其他青年群众中按程序产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专职)”评选工作另行通知。“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没有学生团干的单位,参照以上条件,从其他青年群众中按程序产生。

(三)“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委一班人员配备得力,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6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团支部成员为学生的,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5.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有效推进团支部的职能化建设和活力提升;

6.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条件

申报“十大杰出青年(学生)”人选在此次各单位组织申报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产生。

申报“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学生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各学期专业学习成绩均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2.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实践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励。

二、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请于2016年4月13日(周三)之前按照程序召开民主评议团会,有参评意向的团员或团干于本支部举行民主评议会之前,向所在团支部递交审批表(附件中下载)。在团支部举行民主评议会时,参评人须向本支部团员简述本人一年来的事迹和获奖情况。

2.各团支部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进行基层评议,各支部可根据自身活动开展情况自行申报先进团支部候选,每个支部经民主评议后最多推选1名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1名优秀团干候选人。

3.原则上,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参评人需获得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团员的支持,否则无效。各支部民主评议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团委将进行综合评定。从研究生申请中,推荐3个先进团支部、5名优秀共青团员申请人、3名优秀共青团干申请人参加校级评选,从全院申请中,推荐1个先进团支部、1名十大杰出青年申请人参加“红旗团支部”、“十大杰出青年(学生)”评选。同时,配套评选院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

4.请各参评团支部于2016年4月14日(周四)上午9::0—11:00分别将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审批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和《2016年团内评优推选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交至法学院230办公室薛丰民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609588192@qq.com(邮件名称注明**年级**支部团内评优申请材料)。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评优资格。

5.申报先进团支部除提交纸质版本的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一份申报理由综述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只能择一申报。

7.“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2)4月下旬,校团委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红旗团支部”名单。

(3)“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虎皮纸装订封面、封底,材料采用黑白打印或胶印。封面统一格式为:

武汉大学2016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院××团支部

申报日期:

8.“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评定

申报“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候选人,须填写《武汉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附件4),并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4月下旬,校团委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确定“十大杰出青年(学生)”人选。

附件1“武汉大学2016年“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16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审批表.docx

附件3:武汉大学2016年“先进团支部”审批表.docx

附件4:武汉大学2016年“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docx

附件5:武汉大学2016年团内评优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6:武汉大学2016年团内评优先进集体汇总表.docx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