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毕业班团支部:
2017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在即,按照校团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于2017年6月15日——6月19日集中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2017届毕业生团费收缴及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团支部负责人按照每名团员0.6元的标准收缴本团支部的团费。有条件的团支部,可以视情况直接从班费等公共费用中扣缴。
二、对于我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下列人员,无需上交团费: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预备党员也需缴纳);
2.因年满28周岁而自动退出共青团的原共青团员;
3.已经办理退团手续的原共青团员;
4.未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共青团员。
三、遗失需补办团员证的团员需由其本人提出书面补办申请、上交一张一寸证件照(背景颜色不限)并缴纳补证费10元/本。各团支部负责人将补证费用和团费收齐后统一上缴。
四、工作程序:
1.下列文件纸质版和材料须在6月17日(周六)21:00之前,将材料交到三环公寓FB栋529室:
①本支部所有团员证;
②本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及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附件一);
③本支部应缴团费及团员证补证费用;
④本支部团员证补办名单(附件二);
⑤本支部补证团员的团员证补办申请(附件三);
⑥本支部补证团员的一寸证件照(背后写明支部名称及姓名)。
2.下列文件电子版须在6月17日(周六)21:00之前发至团委负责人邮箱(199406299@qq.com)
①本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及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附件一);
②本支部团员证补办名单(附件二)。
文件统一以word文件保存。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XX团支部XX表”,如“13法一团支部团组织关系转出及团费缴纳情况汇总表”、“13法一团支部补办申请(姓名)”。
3.各支部需用信封将本支部团员的照片收集好后上交。信封上须注明所在支部名称以及团费、补证费总金额。
五、注意事项:
1.若团支部负责人因故无法前来缴费,请找人替缴;
2.各团支部负责人缴费时请尽量使用支付宝(团委负责人王霏霏支付宝:18694062974),当面转账,备注支部名称。
六、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团委负责人王霏霏(18694062974)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团委
2017年6月16日
附件二:团员证补办名单.doc
附件三:团员证补办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