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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7-03-13 16:13   阅读: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组部及武汉大学党委组织文件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各党支部要积极贯彻执行学院“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间谈话,交流思想、沟通工作学习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

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行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还要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学风不正、行为不端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讯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情况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做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中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

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做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扬,对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基本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分析原因,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做出相应组织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收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院党委备案。

三、有关要求

1、细化工作安排,各党支部要结合党员实际,细化工作安排,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专门上门传达有关精神,听取意见建议并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2、强化督促指导。学院党委将明确专人全程督促指导所辖支部的各项工作。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要参加1个以上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3、健全长效机制。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

四、材料报送

请各支部抓紧落实,根据支部评议具体情况认真填写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并将三个材料电子版最晚于3月19日下午5:00以前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支部民主评议材料)。

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附:

附件一:-法学院-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度情况汇总统计表.xls

附件二: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doc

附件三:2016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支部党员情况表.xls

附件四:合格党员的指导性意见:

合格党员的标准分为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两个方面:

基本内容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具体要求:

(一)讲政治、有信念,

讲政治、有信念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做一名合格党员就要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二)讲规矩、有纪律

讲规矩、有纪律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党员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做一名合格党员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等,同时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并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不断加强纪律修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三)讲道德、有品行

讲道德、有品行是党员的重要标准,做一名合格党员必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要以共产党人的品行标准,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领域的主导地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党员道德品行,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社会道德建设。作为高校教师,还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给学生树立道德修养的楷模,言传身教。

(四)讲奉献、有作为

讲奉献、有作为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做一名合格党员要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要处处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甘于为人民群众服务,甘于为教育事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