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进行上半年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2024年上半年拟参加答辩的2021级全日制法律(非法学)、2022级法律(法学)研究生及其他年级的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1. 答辩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19日工作日时间。先自行登陆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核实是否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是否缴清所有学费。学费缴清、学分修满,方可联系教学秘书领取答辩材料,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
学分要求:法律(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67学分,必修课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8学分(其中研究方向选修课不低于15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
法律(法学)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学位课3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其中研究方向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法律(涉外律师)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必修课33学分,选修课不低于21学分,必修环节21学分。
在职法律硕士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学位课30学分。
接研究生院学位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在职单证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请要申请学位的单证硕士研究生根据学院通知提出申请,并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此后,学校将不接受单证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请要申请的同学注意把握时间,申请报名参加答辩工作。
2.4月15日前,全日制法硕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可以上传开题报告书的doc格式),录入专家组(导师)对开题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开题报告→导师审核。未按要求完成开题报告的不允许报名答辩。答辩报名时会审核是否已完成开题报告申请和是否已提交毕业申请,办公室教学秘书会在4月19日答辩报名结束之后统一审核毕业申请。
请注意:
在职的学生也在新版学位系统中提交各项申请,登录端口:研究生院首页-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学位服务。
3. 申请人需联系导师签署“同意答辩”的申请书并于报名当天提交给办公室,否则不予答辩。(答辩申请书附件见下)
4. 按照学位档案上的目录要求整理学位档案,《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申请表》内材料必须按照表内页码排序,评阅书和表决票按顺序放入《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申请表》内.答辩完毕后将完整的学位档案交给答辩秘书,经答辩秘书整理审核后统一交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学院238办公室)。
注意事项: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专业学位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不需要提供成绩单。专业实践手册及毕业生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5.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包括实务论文)。具体要求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20%。检测前要确认学位论文是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定稿论文(全文,不包含原创性声明和致谢)。论文格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5.htm
检测时间为4月22-24日,务必于4月22日08:00之前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到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论文重复率检测”中。具体路径为:“学位管理”:发起学位申请→附件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版→联系导师审核通过论文→教学秘书下载论文进行检测→系统发布检测结果→学生端查询检测结果。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流程——论文评阅。提交检测的论文和用于评阅的论文必须保持一致,需去除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导师姓名、院系名称等。
6. 答辩完成后,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内完成学位论文归档提交。
具体路径为:①学位管理→论文归档管理应 用→学位论文归档;归档论文将进行第二次检测,重复率仍需≤20%。
②学位管理→学位数据上报管理应用→学位数据上报。
特别注意: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准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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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