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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年上半年博士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4-12 16:43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根据受延期资助的博士生提交的延期资助总结报告,对9名博士生在延期资助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学号

姓名

专业

考核结果

2019101060050

邹新凯

经济法学

优秀

2019101060057

兰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优秀

2019101060001

郁清清

法学理论

优秀

2019101060070

孙芸芸

国际法学(公)

合格

2019101060054

刘梦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合格

2017101060097

卢成

体育法学

合格

2017101060068

何颖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合格

2017101060074

刘震

国际法学(公)

合格

2017101060096

曹黎明

体育法

合格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2日至4月14日。如有异议,可在4月14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反映,联系人李老师。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