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进行下半年法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一、答辩报名时间:
10月17—21日工作日时间到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法学院238办公室)答辩报名,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答辩。
二、资格审查:
1、学费:尚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应当在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领取答辩资料袋,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学分要求:
在职法律硕士: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学位课30学分。(2010级及以前总学分46学分,学位课31学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65学分,学位课34学分。
法律硕士(法学):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学位课17学分,自选课不低于10学分。
3、导师同意答辩书:答辩报名时需提交导师同意答辩书(见附件),答辩书需导师签字。
注意事项:满足以上三个要求方可报名答辩。
三、完成系统内申请
答辩报名成功的全日制学生按通知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申请:①毕业申请→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 ②学位申请,提交用于重复率检测的论文PDF版本(包含个人信息),导师审核通过→ ③学位申请,提交用于评阅的论文PDF版本(隐去个人信息),导师审核通过→ ④答辩管理应用:答辩完成后,上传毕业论文。
在职的学生也在新系统中提交各项申请,登录端口:研究生院首页-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单证)-新版学位管理。
四、论文检测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包括实务论文)。具体要求为:论文电子检测重复率≤20%。检测前要确认学位论文是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定稿论文(全文,不包含原创性声明和致谢)。为消除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所有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一次检测机会,检测没有通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检测时间为10月24-25日,务必于10月23日17:00之前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重复率检测”中。检测完成后结果可自行在系统里查阅,重复率结果为合格方可提交评阅用的论文。提交检测的论文和用于评阅的论文必须保持一致,检测论文需包含个人信息,评阅论文需隐去个人信息,上传到系统后需由导师审核确认。
五、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已经修满学位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无欠费情形的,持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答辩的意见书到238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答辩材料,并完整填写申请人须填写的相关项。
注意事项:(1)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一份、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专业学位或本通知文末附件自己下载)、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允许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咨询电话: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在职法硕同学:
自行拍摄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上传:像素120X160,文件大小10k以内,将照片上传到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流程为:进入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照片管理->上传照片,学院教学秘书可审核你的照片,合格的照片将予通过;不合格照片审核不通过,可重新上传照片。纸质照片(2寸,2张)交给学院,用于办理学位证书。
郑重提醒:请在职法硕同学珍惜答辩机会,尽快毕业。
- 附件【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