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13]89号)、《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续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13]78号)、研究生院《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与遴选的通知》和《法学院2021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生遴选与资格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考核小组综合考察、学院审核通过,现将中期考核结果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19日17点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谭老师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名单将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结果以研究生院审核为准。
附件1: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
附件2:“2+3”、“3+3”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附件3:“1+ 4”硕博连读资格生名单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