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工作的通知》,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2019101060005 杨海舟 法学理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17日下午5:00前向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27-68752912。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工作的通知》,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2019101060005 杨海舟 法学理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11月17日下午5:00前向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27-68752912。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