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工作的通知》,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2018101060045 张梁 经济法学 (材料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5月6日至5月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5月8日下午5:00前向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27-68752912。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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