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11月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研修资助工作的通知》,经过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学院 |
姓名 |
学科专业 |
学号 |
会议名称 |
法学院 |
刘青 |
法学理论 |
2016101060002 |
东亚法哲学大会(第11届) |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18年11月16日上午11:00前向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52912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