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2018年下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8-09-30 11:35   阅读:

为顺利进行下半年法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答辩前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同学们务必参照此办理:

一、答辩报名时间:

1015——1026工作日时间到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法学院238办公室)答辩报名,逾期未报视同放弃本次答辩。


二、资格审查:

1学费:尚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应当在办理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领取答辩资料袋,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学分要求:

在职法律硕士: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必修课30学分。(2010级及以前总学分46学分,必修课31学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65学分,必修课32学分。

法律硕士(法学):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必修课31学分,自选课不低于10学分。

3导师同意答辩书:答辩报名时需提交导师同意答辩书(见附件),答辩书需导师签字。

注意事项:满足以上三个要求方可报名答辩。


三、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申请人须于1031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本人申请答辩的相关信息:

在职法律硕士:1)开学注册修改个人信息(2)开题报告申请(3)学位申请

全日制法律硕士:开题报告(可以上传开题报告书的doc格式),录入专家组(导师)对开题报告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开题报告院系审核 毕业申请院系审核通过 论文重复率检测院系审核 论文评阅导师审核 论文答辩导师审核 学位申请院系审核。(请注意:每一环节必须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申请,请每一个人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提出申请。)

注意事项: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否则影响答辩结果。


四、论文检测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包括实务论文)。具体要求为:论文电子检测重复率≤20%。所有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只能检测一次。论文电子检测没有通过者不能参加答辩。

检测时间为1029-31日,上传论文截止时间:2617:00

全日制法律硕士将论文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重复率检测中,具体操作流程见操作流程指南;

在职法律硕士论文定稿(完整的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正文、中外文参考文献、后记等)的电子版发送至fxy68753628@163.com

邮件标题】和附件中的【论文电子稿名称】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

法学院-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不按要求发送的邮件不予受理


五、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已经修满学位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无欠费情形的,持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答辩的意见书到238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答辩材料,并完整填写申请人须填写的相关项。

注意事项:1答辩结束后移交给答辩秘书的学位档案中须含《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一份、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专业学位或本通知文末附件自己下载)、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档案内所有材料不允许使用订书钉或其它金属材料装订,一律使用胶水粘好。

咨询电话: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8930

在职法硕同学:

自行拍摄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上传:像素120X160,文件大小10k以内,将照片上传到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流程为:进入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照片管理->上传照片,学院教学秘书可审核你的照片,合格的照片将予通过;不合格照片审核不通过,可重新上传照片。纸质照片(2寸,2)交给学院,用于办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