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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ttao   更新时间:2013-09-11 08:16   阅读:

各学院(系):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研究生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与目的:

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旨在贯彻落实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全面培养我校学生的英语素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通过参加竞赛,促使研究生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推动学校研究生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 竞赛内容:

《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要求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译五方面的能力。

三、 竞赛对象:

全校各培养单位非英语专业(A类属于研究生)研究生。在研究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参加A类参赛。但总报名人数控制在各单位研究生人数的15%之内。

四、 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定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进行。

2.参加决赛的研究生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的研究生中选拔。

五、 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的命题依教学大纲,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

六、 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特等奖比率为1‰,一等奖比率为5‰,二等奖比率为15‰,三等奖比率为30‰,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上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2011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即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第十二届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研究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七、 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各学院(系)应积极宣传竞赛的目的和意义,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根据竞赛组委会要求,凡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请各学院(系)登录研究生院网页,点击研究生院网页左下角 :研究生管理系统(入口(一)、入口(二))或者登陆网址http://gsinfo.whu.edu.cn进入,然后选择大学英语报名竞赛,填报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再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交报名费每生25元,各学院(系)应于2011年2月2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于2月28日交研究生院培养处(204室),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年12月15日

报名手续于2011年2月25日上午8:30——11:00进行。法学硕(博)士在230办公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在337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