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武大科理字【2008】41号)和项目《协议书》的要求,我校2008年立项资助的第一批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已临近结题,请各单位做好博士研究生项目结题、督促与检查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结题申报报告表》;
2、各单位组织专家(含指导教师)评审并签署意见;
3、各单位于2011年1月10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汇总表、结题报告;
4、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研究生,应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培养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0年9月17日
注:请各项目负责人按上述要求整理好相关材料并于2010年1月5日前上交到法学院23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