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博士研究生是“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简称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以法学学科为主创建的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中心由中国政法大学牵头,武汉大学和吉林大学为主要协同高校。中心于2013年正式成立。中心的联席主任为吉林大学的张文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保生教授和武汉大学的王树义教授。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中国政法大学陈光中先生担任。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按照教育部“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创建的,目的是致力推动和促进我国司法的文明发展,提高我国司法的公信力。中心具有五大任务:探索科学的司法理论;助力构建先进的司法制度;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培养卓越的司法精英人才;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
二.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大学2016年度“司法文明”方向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武大中心2016年度计划在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5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司法文明”研究方向学习。武汉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在读的学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三)具有创新精神、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关心我国司法文明的发展和司法改革;
(五)致力从事司法文明的理念和基本理论、司法理论、司法制度、司法运作、司法文化和环境司法方向的研究。
三.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学习提供的支持条件
(一)“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由下列导师指导(双向遴选):张文显(吉林大学)、杜宴林(吉林大学)、姚建宗(吉林大学)、张保生(中国政法大学)、卞建林(吉林大学)、常林(中国政法大学)、王树义(武汉大学)、肖永平(武汉大学)、林莉红(武汉大学)、秦前红(武汉大学)、江国华(武汉大学)、占善刚(武汉大学)、罗吉(武汉大学)、杜群(武汉大学)、柯坚(武汉大学)等。
(二)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为“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单独增开下列课程:现代司法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中国司法文明史;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行政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司法运作的理论与实践;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社会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概论;涉外司法概论;等。
(三)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向遴选进入“司法文明”研究方向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从遴选当年开始)提供500元人民币的专门资料费(凭发票报销)。
(四)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对“司法文明”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在法学C刊上发表的有关司法文明研究的学术论文予以奖励,每篇8000元人民币;在法学C扩期刊上发表的有关司法文明研究的学术论文,每篇4000元人民币。
四.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10日。
五、报名者需提供下列信息:
1、个人简况;
2、受教育背景;
3、工作背景;
4、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包括本科阶段);
5、任何可以证明自己学习及研究能力的信息。
择优录取。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5月3日18:30——19:30在法学院120会议室举行遴选司法文明方向硕士研究生说明会,王树义教授和林莉红教授与会宣讲,请有意报名的15级法律(非法学)专业同学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