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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9-15 16:29   阅读:

法学院2023级研究生各党支部(党小组


为做好2023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组织关系转接和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党支部(党小组支部(小组为单位通过党小组微信群在线表格进行预约,于9月20日至9月22日工作日期间到办公室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将审查情况填入《2023年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二、关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新生党支部(党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核。各新生党支部(党小组以小组为单位由党支书(党小组组长按照线上和线下情况将本小组党员党组织关系统一收集,并认真填写《2023年转入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及《2023年党员名册》(见附件3)。


1. 从线上转入(含校内互转)的,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党支部(党小组同时填写《2023年转入党员登记表》和《2023年党员名册》,备注“线上转入”。电子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党总支将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接收”到党支部。


2. 从线下转入的,党员需持纸质介绍信转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填写《2023年转入党员登记表》和《2023年党员名册》,备注“线下转入”。纸质介绍信由党支部(党小组统一收集审核,收齐后上交230办公室。介绍信审核通过后,学院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将党员“省外系统转入登记”到党支部。


3. 院内直升的,本院应届考取的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无需办理转接,其信息不填入“转接登记表”,但党支部(党小组需将党员信息填入《2023年党员名册》,并备注“本院直升”。


各党小组9月2524:00前将《2023年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登记表》《2023年转入党员登记表》《2023年党员名册》电子版发送至fxydjxf@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备注“xx班级新转入党员名单”。三个纸质版(《2023年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登记表》《2023年转入党员登记表》《2023年党员名册》)以及本支部(小组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于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交至法学院230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注意事项:


1、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委培、在职类研究生不转移党组织关系。

2、请各党支部(党小组认真审查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完整规范。


3、各党支部(党小组严格按照附件中示例格式填写登记表,不可更改格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23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