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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武汉地区高校研究生“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3-05-08 16:02   阅读:

为促进武汉地区高校社会学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提高武汉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的影响力,2005年4月23日,武汉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举办了武汉高校社会学“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学术交流研讨年会。本次会议由法学院社会学研究生党支部具体组织和承办,法学院研究生会实践调研中心协办。

本次学术年会得到了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和法学院各位领导、法学院党政办公室、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社会学系各位教师的大力支持。

本次学术年会的主题为“新千年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邀请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七所高校的社会学系(专业)研究生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共收到60余篇论文。经过严格评选,共筛选出20篇优秀论文参加本次学术年会;为此,我们制作了《武汉高校“新千年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研究生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该论文集现已由武汉大学图书馆和法学院资料室收藏。 23日上午9点30分,学术年会开幕式在工学部明珠园三楼第五会议室隆重举行。会议由法学院社会学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陈飞强主持。法学院社会学教师应邀出席了会议,来自武汉地区各高校的社会学研究生6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朱华副部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楚龙强副教授、社会学系向德平教授到会致辞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们指出,我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任务,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标志着追求社会和谐、协调发展成为我国的重要治国方略。这对以追求社会协调发展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学学科提出了进一步的发展要求,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也推动我们不断去研究它、认识它,并在社会发展中更好地运用它。关注社会和谐,致力社会发展,这既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也是社会学学科的莘莘学子必须努力的方向。 社会学系周运清教授在会上作主题报告。他从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怎样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等方面对“社会和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周教授指出,现在的社会正处于迅速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并伴随着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社会问题、热点、难点等接踵而至,对社会稳定构成了极大威胁。而这次以“社会和谐和社会发展”为主题的年会正是当前研究生积极思考社会问题、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同时,周教授鼓励大家努力学习,为社会发展和社会学学科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代表依次在会上发言。他们表示,十分感谢武汉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为大家提供了这样一个难得的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并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更好的继续开展下去。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和武汉大学的代表在会上宣读了各自的论文,并得到了与会教授和其他同学的评点。

下午,各高校的论文作者进行了分组讨论,就各自提交的论文在讨论会上展开研讨。本次年会的讨论会共分为两组,分别以“社会转型与社会发展”和“弱势群体与社会和谐”为主题。前者主要围绕全球化、社会转型、乡村治理、社团组织等内容展开讨论,后者主要围绕农民、农民工等主题进行讨论。

与会者一致认为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主题;推动和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发展,是所有社会学学子应当努力的方向。同时,大家一致强调,本次研究生学术研讨会丰富了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为广大的研究生同学提供了很好的展示自我的锻炼机会,营造出了浓郁的学术氛围,并搭建了一个展示研究生学术能力的舞台。